劳动仲裁怎么立案
2025-01-05 13:02:27
劳动仲裁立案的步骤如下:
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仲裁委,一份留存。
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
提交能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等待受理通知
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并办理受理手续。
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提交答辩书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收到答辩书后,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准备举证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超过举证期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线上立案(如适用):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如济南劳动仲裁网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仲裁委的审核。
若选择线上立案,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