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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不力!西藏4家单位被通报

2025-06-07 10:17:00

关于对定日“6.8”级地震灾后民房重建项目4家监理单位履职不力的通报


各建设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近日,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有关单位反映的拉孜县和定结县灾后民房重建项目4家监理单位: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城市咨询公司)、中唯耕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唯管理公司)、中成建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建充公司)和中科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正公司),部分中标人员未到岗履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日喀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立即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即期整改,加强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曝光。

经查,截止6月3日,四川城市咨询公司承担拉孜县锡钦乡扎西宗乡、拉孜镇自建村、锡钦乡民房统规分建项目监理任务,中标承诺到岗履职人员2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7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14人),但实际到位9人。中唯管理公司承担拉孜县查务乡、热萨乡、彭措林乡、扎西岗乡、曲玛乡民房统规分建项目监理任务,中标承诺到岗履职人员2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7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14人),但实际到位13人。中成建充公司承担拉孜县柳乡、芒普乡、曲下镇民房统规分建项目监理任务,中标承诺到岗履职人员2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7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14人),但实际到位10人。中科三正公司承担定结县切村、楚卡、康孔、白堆、荣贡5个村民房统规统建项目,以及拉孜县措布、土林2个村民房统规统建项目监理任务,中标承诺到岗履职人员22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5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13人),但实际到位9人。

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对建设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和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职责,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监理人员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工程部位的重要工序以及影响安全的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鉴于四川城市咨询公司、中唯管理公司、中成建充公司在承担灾后民房统规分建项目,中科三正公司在承担灾后民房统规统建项目监理任务中,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以上4家监理单位在全市范围通报。责令四川城市咨询公司、中唯管理公司、中成建充公司和中科三正公司,6月7日前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中“对监理单位转让业务、出借资质或借用资质承揽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扣10分/次,对监理工程未履行监理义务或所有监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的扣10分/次,擅自变更监理人员的扣2分/人,被认定为建筑市场弄虚作假和虚假承诺事项行为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扣5分/次,受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改正的扣2分/次,企业使用“挂靠”人员承揽业务的;无正当理由,无故扣留人员证书、证件拒不返还或不配合转注的扣5分/次,行政监管、行政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扣10分/次。” “对监理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扣5分/次,未到岗履职的扣3分/次,参加企业投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岗履职进行变更的,或未完成监理任务中途调离中标企业的扣10分/次,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履行监理职责的扣5分/次,被认定为建筑市场弄虚作假和虚假承诺事项行为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扣5分/次,受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或改正属监理责任的扣2分/次,行政监管、行政调查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扣10分/次。”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和信用处理。

各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监管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强化现场管理,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对施工现场参建各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日喀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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