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老旧小区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相关部门答复

近日,有洛阳市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咨询,洛阳出台了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新政,他到市民之家办理提取业务时,被告知新小区住房不允许提取。那么,是不是只有老旧小区住房才能提取?为此,洛报融媒记者在市民之家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进行了咨询。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科长王珂说,只要是建成投入使用的自住住房,有合法权属证明的,不管是新小区还是老小区,均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区别在于提取额度有所不同。有些家住新建小区的业主,可能尚未拿到合法的权属证明,即不动产权证书,因此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当事人可能是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王珂说,针对此类情况,申请人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来代替不动产权证书,经业务办理人员查询无误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与提取次数是有限制的。王珂介绍,提取额度分为两种,一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库的住房,第一次提取可以允许向前推五年,提取五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5000元,如果物业票据金额低于5000元,按实际票据金额为准;二是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库的住房,可以向前提取一年,提取金额上限为2400元,实际物业费未超过2400元的,按实际票据金额为准。需要说明的是,该政策为阶段性政策,从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其间允许最多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也很简单,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最近一个月的物业费用发票(应显示房屋所有权人信息);配偶、子女和父母符合提取条件且参与提取的,还应提供证明配偶关系的结婚证、子女或父母关系的户口簿,以及配偶、子女、父母的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形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贷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洛报融媒·洛阳网首席记者 魏巍 文/图)